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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法院召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张翼  发布时间:2012-09-24 16:59:07 打印 字号: | |
  颍泉区法院召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4月28日上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市中院有关会议精神,宣读了《颍泉区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颍泉区法院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会议由颍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耘主持,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英作动员报告。

王英院长指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政法干警应有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基本操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面对与日俱增的矛盾纠纷,政法干警应当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为指针,时刻以政法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的言行,树立起新时期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一方面要从源头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内化为政法干警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结合部门实际、立足本职岗位,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规范司法行为,严明纪律作风。

深入抓好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政治意识、为民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增强为人民司法事业努力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王英院长强调,检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是否有成效,关键看办案质效,看司法作风,看队伍形象。要对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从涉诉信访、审判管理、舆论监督以及其它途径反映的问题入手,重点查找司法活动中不公、不廉、不文明等情形,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建立良好的司法作风、公正的司法形象和高质量的司法效率。

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要把深入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变为学用统一、知行合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同心协力,奋发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