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颍泉区法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颍泉区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有效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促进该院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党组对“两评查”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审监庭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有人组织、有人管理、有人监督、有人总结。颍泉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两评查”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评查重点、方法措施、责任落实进行深入讲解,迅速将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要求上来。
二是狠抓落实,大力强化。颍泉区法院将评查范围覆盖更广,并在上级法院提出的评查数量基础上自增压力,将评查的庭审和裁判文书数量比例提高。每名审判人员都必须接受庭审评查,必须提供至少5篇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参评,各合议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院、庭领导或者审判业务骨干示范庭。院一线法官共31名,全部参与评查。“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院给类开庭案件共计453件,已组织开展庭审观摩88件次,审判庭庭长、审判业务骨干开示范庭12次,参评率19.4%。院“两评查”期间的2011、2012年各类生效法律文书共计2479件,评查裁判文书2479件,参评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9卷。8月31日,我院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同时组织“两评查”活动办公室成员及各业务庭办案法官共计30余人参加,并全程进行录像。
三是挑针拣刺,深挖细查。颍泉区法院在“两评查”活动中树立“评得到位、查得全面、改得彻底”的意识,把查摆整改作为检查“两评查”活动实际效果的重要体现,找差距、补短板,以评查促规范、促提高,着力点始终放在查找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在“查、评、改、建”上下功夫,有效防止了偏重于评先评优、不注重查找问题的倾向。针对查找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庭审评分标准》和《裁判文书评分标准》实现评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审务督察、信息化建设、法官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形成“大评查”工作格局。
四是归纳成果,建立机制。“两评查”活动还在进行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协调完善各庭室的庭审评查及文书评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抓好思想教育、积极进行整改的同时,本着有的放矢、务实和“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管理的原则,从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环节、基本要求抓起,对原有的规则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修改和补充完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制约力度,达到以评查促培训,以评查促提高的目的,并加大自检自查和整改力度,初步构建了以业务庭自查、部门互查、评查组专人评查和审委会委员抽查为框架的“四级评查”机制;实行“两会一通报”的管理机制,即每月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和“质量整改兑现会”,通过案件的质评、分析和庭审评查的点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进行通报。以审判管理促进“两评查”活动的高效运转,努力构建“两评查”活动长效机制,不断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努力营造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的形象。
“两评查”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牢固树立为人民撑权、为人民执法、为人民服务意识的重要载体。通过“两评查”活动的深入开展,法官提高了认识,严肃了纪律,增强了能力,使我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办案数量、均衡结案、调解比例均显著上升,为颍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