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十分感谢你们,不辞辛苦上门为老百姓服务!”张老太激动地说 。2月27日,颍泉区法院立案庭干警带着相关立案材料到一位行动不便、因赡养问题欲诉讼的八旬老人家中办理了立案手续,受到群众称赞。
当天上午,一位中年男子受委托来到颍泉区法院立案大厅,咨询有关老人赡养纠纷案件的立案情况。当负责接待的立案庭干警得知欲立案诉讼的老人已年过八旬,在颍泉区姜堂镇某行政村,行动极为不便时,便及时向庭长王侠作了汇报。得知这一情况后,王侠庭长立刻要求立案庭干警王志勇、李欣、柳文静前往老人住所,上门为其立案。来到老人家中,他们见到了这位老人,经询问得知老人叫张明英,今年已80多岁,生有两个儿子,张老太认为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要求两个儿子负担其赡养费。在倾听老人有关诉请后,立案庭干警认为其符合立案条件,并当场为其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
近年来,颍泉区法院立案庭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立案庭干警积极创新方法,探索新思路,逐渐形成了一套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特殊处理机制,其中赡养案件是立案庭关注的重点之一。对赡养案件颍泉区法院立案庭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送达,必要时主动上门立案、审理、调解,到村里开庭,让更多的群众旁听,更好地维护老人的权益,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