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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颍泉区法院调研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
作者:祁广涛  发布时间:2013-10-23 17:08:46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颍泉区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党组副书记王伟与副主任李伟群、孙晓梅、徐涛一行带领区人大内司委调研组到颍泉区法院开展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有关情况调研。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及部分法律工作者参加了调研。

   上午,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英向人大调研组一行介绍了审判法庭建设情况,人大调研组参观了法庭、羁押室等法院基础设施情况。下午,调研组一行在我院召开了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工作汇报。新刑诉法和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后,公、检、法、司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实施,细化落实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程序实体并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证人出庭作证率过低、简易程序使用率低以及案多人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在听取汇报和了解相关情况后,王伟主任指出在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方面,政法部门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充分肯定了政法部门为正确贯彻实施新刑诉法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同时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能就案办案,要跳出案件看案件,要有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贯彻新刑诉法对我区提供司法保障的重大意义。二、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全工作机制。三、司法部门手中握有司法权力,一定要公平、公正、廉洁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司法服务。四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促进相关部门对新刑诉法理解好、执行好、维护好,共同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五、区人大有权监督、但也有义务支持,为贯彻新刑诉法实施,下一步对政法部门在干警职级待遇、案多人少、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呼吁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方要深化认识、转变理念,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大胆尝试解决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