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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计生非诉案件专项活动
作者:陈一鸣  发布时间:2014-01-03 08:42:3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受理并及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维护基本国策、支持计生行政工作,1月 2日,颍泉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军带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全体干警及法警队、行政庭部分干警三十余人,赴行流镇、宁老庄镇、闻集镇、周棚办事处和伍明镇以及循环经济园集中执行计生行政非诉执行案65件。

为顺利开展此次执行活动,征收办、立案庭和行政庭事先会同区计生委、各乡镇等有关人员对执行对象的收入情况、社会背景、思想状况等进行前期摸排,并根据摸排情况会同执行人员分类制定执行预案,确保了集中执行顺利、有效开展。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措施为辅的执行方针,采取灵活多样、分类对待的执行手段,并协调区计生委和所在乡镇、村的干部全力配合,多方位做好计生行政征收执行工作。对因不清楚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而拒绝上缴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由院干警和计生干部负责对各种疑问进行解答,并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晓知以理,明知以法,最大限度地化解执行对象的抵触情绪,促使其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减少执行阻力。对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人夫妇,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缓交或减收部分社会抚养费。同时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20余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通过为期一周的集中执行行动,以点带面,营造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起到了广泛的教育警示作用,有力地支持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