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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倾心审结案件 当事人冒雪送锦旗
作者:陈一鸣  发布时间:2014-02-21 09:24:25 打印 字号: | |
  法院倾心审结案件 当事人冒雪送锦旗

2月18日上午9时,颍泉区法院的大门口响起了阵阵鞭炮声,当事人杨某和妻子冒着大雪,手中拿着一面写着“秉公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颍泉区人民法院,给承办法官徐爱群送来他们的一份感激和谢意。

2012年10月,杨某受雇于被告储某,为储某从事广东汕头至阜阳的货物运输。2013年1月,杨某依照储某的安排,将货物拉到三里湾后帮助卸货,此时由于货物松动,杨某从车上摔下受伤。其受伤后住进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开支医疗费共一万多元。杨某家境贫寒,多次找储某索要医疗费,但储某只愿意出一万多元医疗费,并要求双方签订协议以后永无纠缠。

可是,杨某的伤情还需后续治疗,对于本已贫寒的家境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后续治疗期间,杨某听说在为储某工作期间,储某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杨某找到某保险公司要求获得赔偿,但保险公司以不符合保单内容,拒绝赔付。无奈之下,杨某诉至颍泉区法院。

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徐爱群积极找双方沟通,努力寻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案件矛盾。为了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对方的要求,徐爱群法官不知道在路上奔波了多少趟。每次与双方当事人当面交谈时,徐爱群耐心细致,用诚意化解双方的矛盾。

由于双方都无法接受对方的要求,均要求法院进行判决。本案在开庭审理后,判决某保险公司赔付杨某6万多元,储某赔付2万多元。双方当事人均服从判决,认为法院判决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公正。判决后,被告在履行期限内积极交付了赔偿金,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杨某在拿到赔偿金后,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法官在日常的工作中切实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即使是判决结案,也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取得胜败皆服的结果。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