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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备会议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4-03-04 08:28:32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既是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总结会,也是安排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预备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英主持。

会上,王英院长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通过了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王英院长作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和指导性讲话。

王英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群众路线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更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因此,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要强调人民法官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使人民司法事业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

王英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二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三要坚决狠刹我院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要按照上级提出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的要求,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五要把开展活动与完成各自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同时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六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自有媒体,充分发挥各种新媒体作用,及时了解和听群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