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颍泉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及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英作动员讲话,颍泉区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张海峰出席动员大会并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要求。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军主持,颍泉区委第六督导组全体成员及颍泉区法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颍泉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王英院长在动员讲话时强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活动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市要求和区委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同时,就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意见:第一,要端正思想,以中央精神、省、市委要求、区委部署为引领,深刻认识活动意义,切实找准“四风”问题。关键要做到“三个立足,三个认识”:一是立足司法形势,深刻认识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立足法院实际,深刻认识我院干部和工作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立足司法为民,深刻认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第二,要追求实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四风”问题,着力解决顽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要做到四个“关键”: 反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关键在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关键在于脚踏实地、言行一致,心系群众、一心为民;反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关键在于要认真践行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克己奉公的行为准则;反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奢靡之风,关键在于要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念。第三,要加强组织,落实领导责任,以优良作风确保群众满意,推动工作开展。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注重严格要求,把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健全领导组织,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职责分工,增强整体合力;严密方法步骤,切实把握节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实效;扩展活动效果,推动科学发展。
督导组长张海峰组长在讲话中,对颍泉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和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谋划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要求扎实做好前期准备阶段各项工作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了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并对我院如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尤其是如何做好各环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动员大会后,颍泉区法院对党组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分批进行民主评议,并就活动开展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