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颍泉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全区双拥创建合格单位、双拥先进单位和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颍泉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双拥先进单位”的称号。
近年来,颍泉区人民法院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之中,不断丰富双拥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今年“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谢阳光带领全体党组成员到区人武部开展慰问活动并送去慰问品,共话军民鱼水情。
颍泉区法院既立足司法审判实际,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涉军诉讼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地审判处理好各类涉军案件,积极为部队、军人及家属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一是落实司法拥军的优惠服务制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案后回访”制度,实现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
二是落实司法拥军的培训学习制度。组织涉军诉讼合议庭的法官们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涉军诉讼”的文件,切实增强涉军审判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是落实司法拥军的经费救济制度。办案人员在涉军诉讼案件立案审查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享受的“司法救助”的条件和内容,对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涉军案件,一律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落实司法拥军的信息沟通制度。涉军案件审理过程中及妥善审理后,及时整理、归类、备案,并将相关情况进行报告和通报。将年度双拥计划、工作总结和涉军案件办理结果,按时报区双拥办公室;对部队来函关注案情的及时复函,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