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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法院再获殊荣
——胡学亮法官荣获“深化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座谈会论文二等奖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4-09-12 10:06:14 打印 字号: | |
  9月4日,从安徽省法学会、省法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警察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监狱工作协会等六部门联合举办的“深化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座谈会上传来喜讯,颍泉区法院胡学亮法官撰写的论文《我国法院体制改革的攻坚点——以审判从业人员的法官化为视角》获本届座谈会二等奖,论文也被收入该届座谈会论文集。同时,胡学亮法官也是此次座谈会全市法院系统最高奖项的获得者。

本次座谈会由六部门联合举办,囊括全省政法机关、政法院校(系),面向全省所有法学会会员、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狱警、高等院校法学专家、学者等。各协会经初步评选后,共向座谈会提交了450篇论文参评。其中,省法官协会收到全省法院系统论文170余篇,经过论文评比委员会各评委匿名评审,遴选出15篇论文报送“法治中国”联合会。最终,经过该联合会专家匿名评审,我省法院系统报送15篇论文分别获得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9篇,均被会议论文集收录。

在“深化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座谈会上,省法院副院长石德和主持了开幕式,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红生做了交流发言。在分组讨论会上,阜阳市颍泉区法院法官胡学亮就自己论文的观点与参会领导和同仁进行了交流。

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审判队伍、强化审判质效和凝聚干警知识结晶的重要智力支撑。近年来,颍泉区法院对文化建设尤为重视,致力于打造一流法院文化载体,建设高素质法院干警队伍,营造良好的法律论文创作氛围。 

一是营造文化环境。营造轻松和谐、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建立文化长廊、干警文体活动室和优秀论文展示墙等,成立“青年法官协会”、“法官论坛”等文化活动组织,通过定期开展演讲比赛、读书研讨会、体育运动会等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人文素养。

二是提升学识文化。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定期组织调研学术研讨活动,搭建法官交流沟通学术平台,努力培养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法官。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