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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法院代院长谢阳光督查秸秆禁烧工作
作者:任坤  发布时间:2014-10-10 09:38:02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颍泉区2014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10月8日下午,颍泉区法院代院长谢阳光、副院长王立军等一行人来到宁老庄镇实地督查秸秆禁烧工作。

  谢院长一行先后来到宁老庄镇姜堂村、虹桥村等地进行了实地巡查,并且详细了解了秋收和当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本次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单位包保责任,我院对包保村的禁烧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实施督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联合当地村(社区)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焚烧行为,我院干警即时制止,避免了多起火灾险情的发生。为了保证此次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共备勤四辆公务用车,实际值勤为两辆,在工作开展初期便已每日按时执行巡查工作。巡查中,谢院长对我院配合工作的干警提出要求,加强田间地块的监管,及时帮助群众清运秸秆,全面完成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任务。同时强调,在督查秸秆禁烧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

  督查秸秆禁烧工作,既是我院对政府中心工作的支持,也是我院对秸秆燃烧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并在避免环境污染,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农村生态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