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颍泉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代院长谢阳光主持。
学习会上,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体党组成员对四中全会提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的内涵,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相关司法制度改革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讨论。
院党组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意义重大、内涵丰富、目标明确,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捍卫宪法尊严确立宪法的主导地位”是推动依法治国的核心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实现法治回归的重要基石。
谢院长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院党组要带头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真正理解、吃透全会精神,中心组、各支部也要深入学习;二是准确把握,积极准备,既要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所在,准确把握文件传递出来的信息,又要结合区法院工作实际,从思想上、思维上、知识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将有关司法公正的内容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尤其是院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逐字逐句学习,细读精学,全面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注重内宣与外宣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让社会全面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同时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大力度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阐述的依法治国等理念,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整体提升法院形象;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狠抓执法办案,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监督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