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2月4日,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颍泉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12月4日上午,颍泉区人民法院法官走上街头,在清颍公园门旁设立宪法宣传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在寒风凛冽的街头对来往的民众进行免费的法律宣传,同时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法官们一边向过往人群及附近的摊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边向群众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知识等。虽然天气寒冷,但法官们热情的服务还是不断吸引群众前来咨询。当天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近30余人次。颍泉区委书记刘洪洁、区长杜玉民、区政法委书记孙朝阳、区人大副主任李伟群和区政协副主席孙慧等领导也对我院展台进行了参观指导,并对此次活动予以充分肯定。
当日,我院多名青年干警踊跃报名参加由颍泉区委宣传部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演出活动。
下午,区法院举办了庄严的“向宪法宣誓”活动。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谢阳光、副院长王立军和政治处主任徐林,以及全体法官参加了“向宪法宣誓”活动。“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区法院副院长王立军带领全体法官向宪法作出前述誓言,迎接国家宪法日。
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谢阳光表示,向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激发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意识和责任感。对于我们而言,宣誓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我们的内心将受到警戒,对神圣宪法的敬畏感将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