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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老赖信息 督促当事人执行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5-02-15 17:03:11 打印 字号: | |

    在春节前,颍泉区人民法院“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针对部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阻碍执行进程的被申请人,依法将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在被执行人居所地进行了披露曝光,公告了老赖们没有履行的债务金额。

随着公告信息的披露,将会影响老赖们的下列行为:限制了出国出境、投资开发、购车购房、参与招投标、银行贷款以及娱乐宴请等高消费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拒绝履行裁判文书情节严重的,将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众可以对被公告的被申请人有上述违禁行为、以及财产情况可以进行举报,而且金融机构也将对上述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信贷方面进行限制,这样有利于立体构建防止拒绝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也有利于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彰显法律的尊严。

    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直言,针对那些有还款能力却总赖着不还的被执行人,让他们在公告上“露露脸”,目的就是要让这些“老赖”无处藏身,受到社会公众和舆论的谴责,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心理压力,从而达到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目的,而且对于没有公布的被执行人也是一个警告,有利于促使当事人依法自愿履行判决义务,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