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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法院 “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开门红”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5-02-15 17:07:12 打印 字号: | |

“赢了官司输了钱”,案件执行难已经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点,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审判容易执行难的一大难点,不仅影响了法院形象,还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树立法院权威、保证法律严肃性,颍泉区人民法院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区委的支持,于2015年2月12日率先启动了“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在活动开展当天,即成功执结起案件,取得专项执行活动“开门红”。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颍泉区法院今年在全市首先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该院在一份多次召开专项执行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成立以谢阳光院长为组长的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的活动方案,提出“明确责任、严格时限、集中化解、依法处理”的具体工作要求,集中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开展工作督导,确保此次为期半年的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成功。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为使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活动取得扎实效果,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对此次专项活动多次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各类案件的不同表现,有的放矢制定执行措施。执行庭为彻底摸清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涉及的案件情况,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理清执行思路,确定具体案件的执行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强力推动执行工作。综合运用财产申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复杂或具有典型意义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到场见证,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

三是执行员入情入理、文明执行。注重执行方式和执行效果。该院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注重对被执行人的尊重,做到有理有节、文明合法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同时在办理手续之际送水送饭,对被执行人予以人文关怀。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动员之下也开始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此次专项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影响大,颍泉区法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司法公平正义正能量。同时对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活动开展当天颍泉区法院司法拘留5人,扣押车辆一台,执结标的额共计238573元人民币,同时通过张贴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6人,震慑了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为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起了个好头。

责任编辑: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