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首个工作日,颍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副院长徐耘来到立案庭,在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的同时,为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征求了当事人及部分代理人对颍泉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的意见,以全面提升颍泉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的质效。
谢阳光院长首先向干警们询问了登记立案工作的情况,就如何保障该制度有效实施与干警们进行了交流,要求干警学习好中央和最高院的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谢阳光院长还详细解答了现场群众的提问。针对一位70多岁的当事人关于自己的案件为什么不能受理的疑问,谢阳光院长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明,法院在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对立案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据该院立案庭庭长王侠介绍,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如果遇到有需要修改或者补充的地方,干警们会给当事人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其缺少哪些材料,需要修改什么地方,以减少当事人诉累等问题。与立案审查制相比,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也使当事人立案更加快捷简便。
今天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来诉群众比平常明显增多。截至下午16时,颍泉法院已接待来诉群众200余人。由于准备充分,现场秩序井然,立案工作有条不紊,成果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