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颍泉区法院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5-05-07 16:10:38 打印 字号: | |

56下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颍泉区政府七楼会议室,参加了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宣读了《颍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对法官述职评议活动,是区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提升司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法院、法官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有力促进,是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这项评议活动的开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的建设。

谢阳光要求,全体干警一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动力的意识。全院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人大常委会此次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配合,为评议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环境,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二要摆正自身位置,虚心听取意见。作为由区人大常委会产生和任命的法官,有责任、有义务接受监督,要把接受评议的过程变成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三要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推行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审判人员信息公开等,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大的案件,实行庭审直播、邀请公民旁听等,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四要狠抓问题整改,全面促进工作。全院要把评议作为促进工作的动力,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反馈的情况信息,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发扬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深化能动司法、司法为民、阳光司法和队伍建设。

 

据悉,本次履职评议工作将从今年4月持续到9月,分为准备动员、撰写述职报告、确定述职评议对象、评议调研、述职和评议、整改六个阶段根据《颍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办法》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述职评议对象。评议内容为被评议法官自2012年以来的各方面履职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公正司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勤政廉政情况,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五个方面。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都要于515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进行测评,并撰写述职评议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和评议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印发常委会会议并反馈述职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结果报区委,并分别抄送区“一府两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