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晓辉、执行局干警王玉志一行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东、综合科科长王平、颍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葛林、颖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玉彪等人陪同下,到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胡晓辉一行人首先来到该院执行查控中心检查设备完善程度,随后又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数字监控平台、审判法庭等地,并就执行工作中的实际操控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座谈会上,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对该院近期执行工作以及执行服务中心的筹备、执行查控中心的使用作了详细的介绍。副院长王立军对颍泉区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向胡局长一行人做了汇报,并重点从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力度、成果、创新方式等方面做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胡晓辉对颍泉法院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扎实有力的执行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行硬件设施的提升和改进,胡晓辉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保留执行过程中的证据材料,全面运用执法记录仪等仪器,监控执行全过程;二是规划执行案件分配,可按区域、当事人以及相关联因素分配执行案件,方便执行人员,节省执行资源。
胡晓辉还要求,一是重视执行信息化建设,主动加强与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系统。二是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及时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予以公布。三是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发现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应主动收集证据,对符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条件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去年下半年以来,颍泉法院新一届党组从执行良性循环、科学立案审查、均衡结案、集中执行常态化、加大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等六个方面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并坚持常抓专项执行活动不懈,以制度规范落实,把优秀法院的先进经验吸取进来,把颍泉法院的成熟经验推向全市全省。在不断提高完善颍泉法院执行工作的同时,争取将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