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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首月 颍泉法院立案忙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5-06-16 11:11:34 打印 字号: | |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4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自201551日起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413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意见和规定实施前,该院党组就立即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集全院之力来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立案庭即将面临的工作困难汇报和各业务庭长进行座谈,同时提出必须改变旧有的办案思维,迅速适应立案登记制带来的诉讼环境变化。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不当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证立案登记制真正落实到位。立案庭在上级法院未统一文书格式的情况下,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文书模板以及多种通知书等,确保在51日实施后,规范立案行为。还在立案庭设置了同步监控摄像,该院和上级法院领导可以实时了解立案情况并可以对立案人员的立案行为进行监督。54日,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谢阳光院长和徐耘副院长亲临诉讼服务中心指导立案。由于措施到位,衔接畅通,准备充分,该院登记立案井然有序开展。立案过程中,做到了凡来院起诉的一律接收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证据不充分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尽力通过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确保原告诉求进入诉讼程序。目前,该院无一例不予受理案件。从54日至61日,该院累计立案459件,日均立案22.95件,其中民事案件353件,执行案件100件,行政案件5件,刑事自诉案件1件。今年共计新收各类2737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多收1019件,增幅159%

 

据介绍,立案登记工作开展以来,颍泉区法院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坚持一手抓依法登记立案,一手抓制裁违法滥诉,坚决制止违法起诉。无缠诉、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不良舆情报道,立案登记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责任编辑: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