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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法院多措并举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5-09-08 09:08: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颍泉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使得该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水平在短时期内得到了有效提升。截至2015年7月31日,该院1-7月份结案1838件,上网裁判文书1624篇,扣除调解结案及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后,上网率达到113.8%,无申请撤回的上网文书。上网率在全省109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15名、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第一。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颍泉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实施意见》及《颍泉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差错责任追究办法》,从组织、制度层面为裁判文书上网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是开展培训指导,提高干警业务水平。针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和要求,由审管办负责对各部门指定的专人进行了培训,手把手教会大家使用文书上网系统以及不上网文书审批流程的操作。同时要求参训人员增强对裁判文书上网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向本部门审判人员传达培训内容,确保每位审判人员都能熟练地进行文书技术处理和上网公布操作。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把好裁判文书“出口关”。按照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办法,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逐级审查核准机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符合上网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层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提交上网,不应或不宜上网公布的,须填写申请表,说明原因并层报主管院长批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文书上网质量。在审管办确定专人对拟上网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语言文字、标点符号使用等进行把关,审核合格后再予以上网,对存在瑕疵的裁判文书提出修改意见退回主审法官修改合格后才能上网。同时,定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组织业务同时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评查裁判文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形成评查报告在全院进行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五是强化考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终庭室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书上网考评机制,对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数量及质量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不公布的裁判文书,严格审查是否有相关审批表,以及审批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理由是否充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时公布或因裁判文书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