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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老兵遗孀无奈告儿女 法院干警上门立案送温情
作者:李天异  发布时间:2015-09-17 16:17:54 打印 字号: | |

    9月14日,一名九旬老人被一位邻居推着来到了颍泉法院的立案大厅。导诉员走到了这位老人身边,询问她来法院有什么要求,是否有诉状。原来这位老人是想来院起诉其儿女,没有诉状,而且不太识字,想问问怎么办,立案人员便与她叙起了家常,从中了解一些情况。老人名叫李氏,祖籍在陕北,丈夫是离休老干部,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后来转业到阜阳,1997年病故。老人膝下育有一子两女,现在仅有小女儿在身边照顾。由于老人患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除小女儿外,其余子女很少过问。因生活所迫,老人现在想起诉子女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支付一些生活费和医疗费。

   “法官不仅要判案,更要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更何况老人还是抗战老兵的遗孀!你们先放放手头的案子,马上去核实情况,迅速解决!”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叮嘱立案庭法官。

    当日,受院领导委托,立案庭一行三人驱车来到老人家中,老人重病在床,法官坐在床沿边上,耐心听取老人的诉求,不时安慰老人:“您放心,我们今天来就是上门给你办理起诉立案手续,如果你经济特别困难,我们还可以帮您申请缓交诉讼费。”临走时,老人抓住立案庭两位女法官的手泣不成声。

    近年来,颍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努力实现司法服务“零障碍”,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居住在农村出行困难的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主动上门立案等一系列的便民诉讼服务,让当事人通过灵活的方式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院上门立案服务。自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1日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国法院须全面展开立案登记制以来,颍泉区人民法院不仅为前来的当事人做好咨询和立案工作,更对那些不懂立案流程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的次数加多了。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