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等工作,将维护法律权威、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到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颍泉法院在“双节”前后,抓住部分长期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集中返乡的时机,利用周末时间,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9月26日上午七时,颍泉法院干警整装待发,六辆警车井然有序。此次活动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指挥,执行一庭庭长王志远、执行二庭庭长康乐具体负责,主要针对赡养费纠纷、未成年子女抚养、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和邻里纠纷等未执行案件开展执行工作。
家住行流镇柳河闸村的汤某因债务纠纷经法院判决败诉,其非但不在期限内履行,还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执行活动刚开始,经当事人提供线索,在其家附近田间找到汤某,在当场向其说明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后,对方仍拒不履行,该院干警遂将其带回法院。经执行二庭庭长康乐、案件承办人王志勇法官的悉心劝导下,汤某最终同意履行8000元债务。此案执行终结,为本次执行活动取得了“开门红”。
执行一庭法官王伟承办的一起案件,因被执行人赵某某涉及该院多个案件,数额较大,此次专项活动对其也进行了强制执行。上午十时左右,法院干警驱车来到颍泉区临沂商城附近某安置区3号楼,为了避免其再次逃避执行,法院在楼前楼后以及电梯口都安排了人员,由承办法官及三名干警前往赵某某家中。赵某某在得知自己无法逃避执行后,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在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之后,干警将其带回法院。赵某某在法官们的劝说下,知道自己不履行债务给申请人带来很大的不便,也了解到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场表示愿意履行,由其妻子拿来一万元,当场达成协议,并及时履行,矛盾最终化解。
因拖欠别人工资被起诉到法院且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魏某某、因拒不支付赡养费的付某等,均因长期在外打工,无法联系到该当事人,法院在其住处及附近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以震慑当事人拒不履行行为。在公告的同时,法院干警还请周围邻居及村民们帮忙,及时提供被执行人信息。
颍泉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将于国庆前进入收官阶段。从今年二月份活动开展以来,颍泉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三家单位统一调配,重拳出击。活动历时近八个月,以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多层次曝光方式从重从严地打击“老赖”。执行过程中,在区公安分局的配合协助下,成功拘留被执行人9人,当场履行案件20余件,张贴公告百余张,执行标的款80余万,在有效惩治“老赖”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同时,也在社会上起到了威慑作用,既肃清社会诚信之风,同时也提高群众道德素养。
颍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在本次执行活动后总结道:“在双节前后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关系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颍泉的和谐稳定,活动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继续加强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三向联动,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努力做到‘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将主动执行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相结合’、‘将强制执行与执行救助相结合’,发扬奉献精神,鼓足干劲,扎实抓好专项执行活动,为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