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颍泉区人民法院按照工作分工,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带队,放弃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到老庄镇姜堂村和虹桥村进行秸秆禁烧督查,帮助该村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入秋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三农”,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颍泉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结合法院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严格责任,专人轮值。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繁重的情况下,颍泉区人民法院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合理安排,从多个部门抽调十余名干警和多辆警车,实行轮值制度,明确督查人员的责任,深入到老庄镇姜堂村和虹桥村进行秸秆禁烧督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纪律,深化督查。在秸秆禁烧禁烧期间,严格落实巡查工作纪律,任何人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在禁烧工作期间不得喝酒,不得从事与巡查工作无关的事情,巡查中要尽职尽责,做到在分包区域内不间断巡查。并由院党组成员牵头,进行巡视督查,通过督查推进工作,通过督查盯住不作为的事和不作为的人,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值班干警积极配合村干部开展秸杆禁烧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区委、区政府禁烧决定,将秸杆禁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增强群众禁烧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班加点,力保安全。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干警牺牲节假日与亲人团聚和休息的时间,轮流执勤,吃住在村,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与镇、村干部的配合,对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排查隐患,确保所辖村庄不冒烟、不起火,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