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10月20日上午,颍泉区人民法院联合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组织区司法局、区督查局、区住建局、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区部分项目指挥部等单位公务员以及本院从事基础建设的工作人员200余人。旁听了原市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局副局长王某某和原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宁某某受贿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任阜阳市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宁某某在任阜阳市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中标,拨付工程款等过程中提供便利并谋取私利,从2010年至案发时,共同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600000元;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工程中标单独非法收受贿赂300000元。法庭上,公诉方与被告方展开激烈辩论,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丝丝入扣、震撼人心。旁听席上,党员干部们表情凝重,专注聆听着庭上的激辩,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真正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含义,接受了一场“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整个庭审持续了五个多小时,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对这起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表达震惊和痛心,认为旁听庭审就是一堂“实景式”反腐倡廉教育课,是用活生生的教材警示自己。纷纷表示要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以此为诫,警钟长鸣,时刻牢记“勿伸手,伸手必被捉”;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抵制腐败诱惑,谨慎使用手中权利,认真做到自省、自警、自律,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真诚服务群众。近年来,颍泉区法院不断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新模式,先后多次组织公职人员参与“庭审旁听”,不断开拓“送法进机关”的第二课堂,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