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阜阳市颍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颍泉区人民法院院长谢阳光在会上所做的《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图为谢阳光院长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指出,2015年是颍泉区人民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是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倾情付出、勇于担当的一年。一年来,该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43件(含行政非诉案件51件),审、执结4726件,同比分别增长78.88%和61.74%,诉讼标的额达11.47亿元。其中刑事案件308 件,与去年持平;民商事案件3799件,行政案件47件,执行案件1038件,同比分别上升90.14%、683.33%、71.85%。
图为法院干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记录
同时,报告也回顾了过去一年颍泉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2015年,全院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颍泉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区的表彰奖励,其中,省高院、市中院分别授予我院“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关爱干警工作先进法院”和“突出进步法院”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伍明人民法庭被省高院分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报告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因此,该院对2016年的工作打算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四是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六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代表们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法院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普遍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内容精炼、客观真实,并借助图表、数字以及词义解释等方式,全面反映了法院各项工作。同时,期望法院工作更上新台阶,继续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颍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