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颍泉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王高元  发布时间:2016-02-05 10:46:5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颍泉法院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自媒体以及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情民意、开展司法宣传,展示该院和法官的新风貌、新风采,搭建了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新桥梁。近日,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联合授予该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8月,“颍泉法院网”开通。该院通过网站第一时间内通报司法政策和审判工作信息,回应公众对司法的关切。

    2013年12月,颍泉法院开通了腾讯官方微博,同年又开通了新浪和人民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微博1172篇。

    2014年11月,颍泉法院启用微信公众平台,群众可以通过微信了解诉讼流程,获得立案指导,包括立案所需材料等。

    2015年4月,颍泉区法院正式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通过下设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热点回应、新闻发布四个栏目。并与该院网站微博、微信的相互支持,将国家的法治信息动态、法院的诉讼流程、开庭公告、社会热点问题等予以发布并及时答复。至此,颍泉区法院已经进入二微一端时代。

    近年来,颍泉法院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工作,紧紧依托中国法院网等新闻媒体,密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宣传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实现了电视、报刊、网络立体化宣传模式为司法和谐、司法公正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