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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法院多个部门及个人获阜阳市中院表彰
作者:王高元  发布时间:2016-03-21 14:51: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市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颍泉法院多个部门和个人受到表彰。

    颍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荣获专项工作集体嘉奖;宁老庄人民法庭被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庭;李东波、王敬诗、王伟同志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巫卫东、徐河东同志被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徐爱群、王静、王志勇同志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王福俊、胡学亮同志被评为调解能手;王甫成、王学杰同志荣获专项工作个人嘉奖。

    2015年颍泉法院始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目标,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些荣誉的获得,是对颍泉法院整体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院干警的士气的鼓舞。2016年,颍泉区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继续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颍泉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四个颍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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