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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徐河东  发布时间:2016-08-01 10:07:01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上午,颍泉区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上,颍泉区法院院长谢阳光向大会汇报了2015年以来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主要介绍颍泉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作法。

谢阳光院长总结了近年来颍泉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要做法: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公开公正公信树口碑;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依法治区促进依法行政;四是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水平;五是增强能力,夯实行政审判基础;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谢阳光客观分析了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行政审判法官的业务学习有待加强;二是具体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难以妥善兼顾;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仍不乐观。

就下一步工作打算,谢阳光汇报: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在增强司法效果上下功夫;二是强化能动司法,在促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三是坚持以案普法,在加大司法宣传上下功夫;四是树立大局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下功夫

近年来,该院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通过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大力倡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拓展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维护民利与支持行政并重等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