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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到颍泉区法院检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作者:王高元  发布时间:2016-11-22 09:57:55 打印 字号: | |

    1121日,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在陈钢新组长的带领下,一行8人颍泉法院,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阜阳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姜之涛等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颍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向检查组汇报了区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在部署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中,颍泉法院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法院要求,建专班、定方案、拿举措、抓落实,做到“五个全面”,即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协调配合、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全面督导工作开展,保障了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清理工作中,颍泉法院随时向上级法院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所有执行案款信息均录入指定的案款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案款来源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权利人办理执行案款兑付手续,未兑付的案款也均能与案件一一对应,做到了执行案款清理与兑付两手抓、两不误,集中清理工作始终在科学部署中严密实施,在跟踪督导下有序推进。

    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一行现场对执行案件信息和财务管理信息进行了比对检查,把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录入内容与卷宗对比,对执行案款进出账、执行案件节点信息录入等进行了逐案核查。

    在随后的检查反馈会上,检查组对区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颍泉法院继续高度重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各项要求,整改不足,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确保全面完成执行标的款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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