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颍泉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工作,成立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工作小组,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案款开展逐案核对、排查等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落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工作小组,根据执行工作和执行款物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清理工作,全面登记,责任到人,确保此次清理活动按时开展和务必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当作政治任务落实到位。“基本解决执行难”是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藩篱,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只是一个开端,吹响了向执行难宣战的号角,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这次专项活动落实到位,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三、摸底排查,进行科学管理。在执行案款清理活动伊始,我院财务人员对执行款专户的暂存款进行逐笔倒推排查,逐案摸排,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予以全面清理,逐笔登记案款基本信息及发放信息,“以款找案、以案找人”,边清理边发放,分类处理 ,建立台账,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对无法及时发放执行款的案件,我院要求案件承办人过调阅卷宗、调查走访等多种措施,积极查找、联系当事人,限期将案款发放给权利人,无法联系当事人不能发放及时发出领款公告。因法律程序原因暂时不能发放的,应当待原因消除后及时发放,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四、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执行案款管理不够规范、长期滞留法院的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司法公信力。为解决上述问题,我院以此次清理活动为契机,在清理过程中初步探索建立健全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拟采取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时预留收款帐号和“一案一人一帐号”的办法,切实保证案款发放及时,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执行案款进行更规范化的管理,做到案款流转与处分的全程留痕、全程公开,确保不留死角。
五、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我院执行庭与办公室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指定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坚持“边清边发”原则,一边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一边发放案款,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同时,院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清理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督察,严肃查处清理积案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情况。
六、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以此次执行案款清理活动为契机,以执行案款、执行费收缴、执行积案清理为重点,逐卷、逐案检查的同时,对照执行规范检查执行程序,以不拖、不瞒、不藏的精神查找问题,有重点,不留死角,深入清理,及时整改,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我院已清理出标的款未发放66笔,合计金额6005851.11元,共发放56笔,计款为4537531.71元,其中10笔部分发放,余款为1468319.4元,其中7笔因等待程序事项暂时不能发还计款为1347775.4元,3笔因无法联系当事人不能发放,计款为120544元,无法联系当事人不能发放的已发出领款公告。清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