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会议总结和回顾了2016年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并对201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审议修订了《颍泉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颍泉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实施方案》。
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红从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紧抓各项具体措施;认真开展投诉办理工作;重视落实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努力完善自身建设,争创一流纪监队伍四个方面向院党组汇报了今年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2017年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
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肯定了今年法院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全院201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谢阳光对新形势新任务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要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主体责任的责任螺丝进一步拧紧。二要切实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院的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守政治纪律,严守办案纪律。三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气势和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不正之风,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四要积极探索司法改革背景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创新监督措施实现在充分放权的同时有效控权,结合警示案例加强制度建设和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内设监察部门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建设四个颍泉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