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人民法院报》以《阜阳颍泉:大调解实现“双赢”》为题在第八版(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2/12/content_121699.htm?div=-1)头条专门报道了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
颍泉区是阜阳市辖三区之一,地处颍河之滨、泉河之畔,自古有“梁宋吴楚之冲,齐鲁汴洛之道”的美誉,现辖4镇2办2个园区和1个城乡统筹试验区,面积641平方公里,人口73万。这里区域社情的主要特点是,农村农民范围广比重大,群体文化层次悬殊,法律素养普遍不足,人口流动性大。诉讼纠纷多涉家庭情感、邻里关系,社会管理矛盾、小额经济纠纷大量存在。由于人们社情民俗、秉性脾气、处事风格差异明显,即便有些常见纠纷,处理起来也是相当棘手。赌气官司、固执己见、无谓纷争比例很大。
近年来颍泉区法院面对这些具有独特区域社情的诉讼纠纷,始终注重突出调解功能。坚持围绕调解动脑子、围绕案结事了想法子、围绕有效化解矛盾探路子。积极创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将调解工作向诉前、诉后、庭中延伸,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调解方式相结合,积极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共同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变法院诉讼调解的“一家独唱”,为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共同合唱”,实现了减轻群众诉累和经济负担、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双赢”局面。
据统计,2016年,该院利用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纠纷案件647件;受理诉讼案件4916 件,同比下降1.2 %;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9.3 %。
该院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得到阜阳市中院和安徽省高院的充分肯定。2016年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颍泉区法院“全省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