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委、阜阳市政府对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颍泉区人民法院荣获2011-2015年阜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颍泉区人民法院一直非常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研究室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立专职普法宣传联络员,全院形成以研究室为中枢,以各业务庭为支点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其次,该院还十分注重拓宽宣传阵地。积极搭建电视、报刊、网络和自媒体宣传平台,开通了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利用新浪视频直播庭审,拓宽宣传主渠道。另外,大力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不断满足公众的司法需求。再次,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进行主动谋划,达到最佳审判效果。最后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以审判活动为载体,开展巡回审判件850余次。
五年来,颍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形成以司法公开为依托,以巡回审判为支撑,以宣传报道为载体的普法格局,把法制的精神传播到人民群众中,为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