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院校合作,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筑造文化强院平台,颍泉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与西南政法大学之间的交流和合作,8月17日,颍泉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了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梅传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吉喜,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瑞平,颍泉区政协主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朝阳,颍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万和,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咏梅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对于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阜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士琦也专门作出指示:颍泉区人民法院能促成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合作,充分说明了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眼界很开阔,创新意识很强。作为基层法院能与政法名校合作共建,是学界与实务界的一次成功融合。颍泉区人民法院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合作中,要不断加强与西政的司法合作交流,不断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市法院和高校搭建高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提供样板,为全市法院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新路径。
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致欢迎辞,他表示,西南政法大学在颍泉区人民法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颍泉区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必将促成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深度融合,实现法院与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共同发展的目标。今后,作为西南政法大学在安徽基层法院屈指可数的教研实践基地,颍泉区人民法院将贯彻落实好吴士琦院长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教学科研保障工作,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同时,借力合作平台优势,提升发展层次,调思路、补短板、发后劲、上水平。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梅传强代表西南政法大学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梅书记表示:感谢颍泉区法院对西南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的支持,通过双方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整合学校、法院各自在理论与实务中的优势,共同打造集法律教育实践与应用为一体的优秀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搭建法学科研成果与审判实践经验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一个平台,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瑞平代表阜阳中院对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的合作共建表示热烈的祝贺。韩院长表示,此次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合作,是颍泉区法院党组高起点、高站位,深入谋划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首开了阜阳法院与政法名校共建的先河,颍泉区法院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头。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合作,必将架起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沟通交流的桥梁,颍泉区法院将获得西南政法大学的智力支持,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吉喜与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在《西南政法大学与颍泉区人民法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上签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梅传强和颍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共同为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梅传强又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讲座,从民权刑法及立法回应、敌人刑法及立法回应、风险刑法及立法回应等八个方面系统地讲解了当前刑法研究的前沿热点与立法回应等问题,并结合刑法修正案八与修正案九和一些现实案例作了全面深入的阐述。
据悉,此次颍泉区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期为5年。双方将通过开展学生实习、教学科研、交流培训、理论研讨、法官深造等一系列活动,使学生们学习法律适用的方法、学习与当事人沟通的艺术,实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双方在法学教学研究和司法审判实践两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搭建一个互利双赢的教学科研、审判实践平台,有效提高法官专业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有利于高校学者与法官干警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同时也将促进颍泉区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打造“学习型、专家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