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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外部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17-12-22 15:31:30 打印 字号: | |

   12月20日下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会,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向新聘任的12名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特邀监督员证,并作了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立军主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宣读了《关于聘任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红带领大家学习了《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

会上,特约监督员代表付广雪、郭云结合法院工作和自己的感受、体会畅所欲言。特约监督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坚持客观公正、依纪依法的原则,敢于检查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大胆建言献策;并收集民意,代表民意,传达民意,让群众了解法院,让法院倾听群众的声音,切实履行好监督员职责,共推动颍泉法院科学发展做出自己贡献。

谢阳光向12名特约监督员表示祝贺和感谢,对接受监督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各位监督员来自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教育、金融、司法、乡镇等社会各界,以不同的身份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法官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司法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说真话,道实情,帮助法院深入查找问题,多提宝贵意见,鞭策法院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同时,请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把我院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良好业绩向社会传扬,积极搭建新的民意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谢阳光要求,院各部门要主动自觉接受特约监督员监督,不断加强与特约监督员联系,通过邀请监督员旁听庭审、组织座谈、参与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让特约监督员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要广泛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氛围,保障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