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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总结表彰会
作者:王高元  发布时间:2018-02-13 18:07:28 打印 字号: | |

    213日下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总结回顾了2017年度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颍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院长王立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颍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戎震同志宣读了颍泉法院2017年度表彰决定,分别授予刑庭、立案庭、政治处、民二庭等6个庭室“先进集体”,授予55名干警“先进个人”和10名“调解能手”、16名“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同时,院领导分别为先进集体以及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号召全院干警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围绕全院工作大局、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为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颁奖结束后,颍泉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红宣读了《关于春节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要求》,颍泉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保伟传达了市中院《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颍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宣布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2017年,颍泉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011件,同比增长34.04%,结案8367件,同比增长32.70%,均创历史新高。收结案数均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同时,我院先后被授予 “全省无进京访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警务工作示范法院”、“阜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阜阳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等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综治、双拥、计生、信访、工会、宣传信息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6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全面总结回顾了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做好2018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二是持续扎实开展审判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要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强力破解执行难,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平安颍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行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司法审判、司法辅助和综合行政人才的协调发展。四是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要强化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平等诉权。要加强巡回审判,在一线解决群众诉求。要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扶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五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重点推进核心业务网上办理,积极发展电子诉讼,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档案数字化工作,健全信息化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最后,谢院长向全院干警致以节日问候,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干警家属表示诚挚谢意。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