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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18-03-01 08:04: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学习新思想 争创新作为 展示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中召开了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和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红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18名部门负责人作了述责述廉工作汇报,详细汇报2017年度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分析了当前工作的不足,明确了整改措施与2018年工作目标。全体参会干警对18位述责述廉人履行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随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别与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谢阳光指出:召开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是让管党治党、失责问责成为常态,是法院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保证。

最后,谢阳光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做到司法为民、清正廉洁。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司法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三是要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院纪检组将进行重点督导;对有问题不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纪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人员,绝不姑息,坚决查处,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性,一步一个脚印,深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