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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得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
——颍泉法院凌晨破解执行难
作者:孙琦  发布时间:2018-03-05 14:43:1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3月2日即农历正月十五凌晨6时30分,颍泉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联合该院法警大队根据线索找到了“失踪”8年已久的被执行人张某,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胡某与张某因民间借贷逾期不还产生纠纷起诉至法院。2010年法院判决生效,张某应偿还借款1.2万元,但张某一直未履行,并恶意躲避。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某在浙江打工,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浙江,并未找到张某。2018年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执行法官前往伍明镇苏集村张某家执行,张某闻讯后迅速躲逃,失踪不见。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正月十五凌晨六时整,颍泉法院多名干警准时出发,将被执行人张某堵在家中,张某得知行踪败露,随即躲在楼顶并试图逃跑,在该院法警大队的严密布控下,将其抓获,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颍泉法院22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利用节日期间被执行人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连续出击,给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以严厉打击,让群众过上舒心祥和的春节。

责任编辑:王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