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全面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及部署2019年各项工作,并对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耘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颍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林宣读表彰决定,对2018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6个先进集体、1个特殊贡献奖,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2018年,颍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在上级法院工作指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颍泉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安徽省高级法院再次授予我院“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 荣誉称号、“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司法警务工作示范法院”; 阜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我院“五星级标准化党组织”、“阜阳市文明单位”; 颍泉区委、区政府授予我院“颍泉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综治、双拥等荣誉称号。
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作总结讲话并从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审判管理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全面总结了2018年工作,客观分析了一年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谢阳光指出,2018年的各项工作整体上较之去年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院干警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并就2019年工作从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进一步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等七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最后,谢阳光强调,春节将至,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干警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