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针对旧存未结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中,圆满解决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月4日,申请执行人为表达对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感谢,委托其女儿,为颍泉法院执行局送上“人民公仆,无私奉献”锦旗。
案件回顾:2018年被执行人赵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颍泉区邵营镇邵营与申请执行人邵某某和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申请执行人2人受伤,王某某构成九级伤残,邵某某构成十级伤残。申请执行人在我院立案审理,法院判决赵某某赔偿邵某某和王某某85021.28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赵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并多次实地走访,约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总以各种方式避而不见,案件进入僵局。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被执行人街道邻居得知,发现被执行人虽无稳定工作单位上班,平时以散工维持生活,但喜好打牌,于是执行法官合议研究方案,针对被执行人住所周边棋牌室进行摸排暗访,慢慢取得线索。
2021年五月的一天,执行法官通过摸排层层剥茧,掌握被执行人位置线索,立即与我院执行110联系出警,将当时正在打牌中的被执行人从棋牌室传唤至法院,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无视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仍蛮横无理胡搅蛮缠,法院遂决定将其依法拘留。在被执行人拘留期间,其儿子来我院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当天支付2万余元,并写下还款协议,剩余尾款分期支付,直至全部全部结清,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结束。
“民生无小事”,只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颍泉法院都将切切实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