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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法院刘斌荣获全省法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作者:答雨晴  发布时间:2021-06-08 15:56: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颍泉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刘斌被授予“全省法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0年1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及严重汛情,颍泉法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的刘斌同志看到消息后,第一个报名参加志愿工作,并向党组表达了“决心奋战在第一线,疫情不结束我绝不回来”的决心。在他的带动下全院7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报名参加此次抗疫防疫工作,最终经法院党组决定,由刘斌等5名同志到十里铺社区开展防控工作。

    2月7日早晨,当刘斌穿戴好准备出门时,家人就问道:“怎么还去上班啊,现在外面疫情这么严重,你还要出去,真让人不放心,没有几年就退休了,你就不能安稳一点吗?”他笑着对家人说:“现在是特殊时期,比起咱们这个小家庭,群众更需要我。我既是一名共产党员,又是一名司法警察,越是困难和危险的地方,我越要带头上。不过也请你们放心,我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的。你们在家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从2月7日起,由刘斌带领的颍泉法院5人志愿小组,开始进驻执勤点,对返乡人员和想要外出人员进行筛查和疏导。在把握好执勤点风险防控的同时,他也细心地叮嘱随行的同事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为全面掌握执勤点各家各户防控现状,更好地制定应对措施,在随后的几天里,他又和其他执勤人员利用吃饭时间,了解周围社区及部分群众的疫情防控工作。每到一处,他都会嘱托相关人员:“特殊时期,只能采取特殊的手段,大家一定要听党指挥,你们把疫情防控的进村第一卡点交给我,那么我就要对你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你们在家里,心头的压力很大,但也希望大家多多忍耐,相信疫情很快就会控制住。在此期间,一定要加强你们的个人防护工作,确保家家安全,我们齐心协力,一定会渡过难关”。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刘斌在工作中处处发扬人民警察英勇顽强、迎难而上、团结拼搏的精神,每天坚持对执勤点进行消毒,坚持每天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上岗前检查当班工作人员口罩、手套等是否佩戴整齐,并随时观察班组员工在工作中的防护情况。同时对执勤点做好疫情宣传工作,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疫情,不要过度恐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为了不耽误疫情防控工作,方便面已经成为那个时候必不可少的食物,也是陪伴刘斌时间最长的事物,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个时候才发现,方便面是真的方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刘斌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始终坚持在抗疫防疫一线,将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放在首位、护在身后,确保了组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树立了良好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形象。

    颍泉法院将珍惜荣誉,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一百周年。

 

 


 
责任编辑: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