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2)皖1204刑初109号
罪犯陈芳,女,汉族,1984年2月14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身份证号码34120419840214128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寺前居委会七姓营39户,现住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寺前居委会李井沿行政村。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4月19日被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现罪犯陈芳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反馈至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3日止。
受理单位: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承办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0558-2621172。
颍泉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