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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颍泉区法院一小时强制腾退房屋
作者:答雨晴  发布时间:2023-04-19 15:55:12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出动10余名执行干警,依法对位于颍泉区颍州北路的某宾馆进行强制腾退。


案情介绍

  本次执行案件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阜阳市公路管理局颍泉分局与被申请人颍泉区泉北某宾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申请人位于阜阳市颍泉区颍州北路266号的1384平方米的房屋整栋出租给被申请人经营快捷宾馆使用,判决履行期届满后被告既不向申请执行人移交房屋,也不清偿所欠租金,一直占场地至今。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通过送达执行通知书、发出腾房公告等多种方式,要求被执行人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始终未予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执行现场

  案涉房屋被用作快捷宾馆经营,存在房间数量多、物品种类杂等突出特点。考虑到这些情况,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对案涉房屋仔细摸排后,制定详细方案,分析了行动可能存在的阻碍、风险,提出相应对策,切实保障行动安全稳定。
 

    上午9点半,执行干警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拉起警戒线,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按照执行预案,有序对房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综合案情的复杂性和现场的不确定性,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全程参与此次执行行动,在多方的见证下,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最终,经过一个小时的清点,案涉房屋顺利腾退。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此次强制腾房行动的开展,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切实保障了房屋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下一步,颍泉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雷厉风行的执行利剑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颍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