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月26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凌晨4点半,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发起突击。
本次专项行动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追偿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共出动执行干警34名,警车8部。执行干警分工有序、配合得当,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开启办案模式。在执行过程中,既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促谈调解,也有雷厉风行、坚决果敢的拘留制裁,执行干警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行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现场一
在张某与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张某与付某达成调解协议,付某分两期偿还张某欠款60000元,付某偿还30000元后,剩余欠款一直未偿还,经申请人张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一直推诿不还,之后更是消失不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付某尽快履行偿还义务,但付某一直未履行。26日上午,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申请人一起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找到了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会面临限制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被执行人付某因恐受负面影响,当场主动履行剩余欠款30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在刘某与尚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推着人力三轮车过人行道时被尚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倒,造成刘某身体严重受伤。后经公安机关认定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因事故身体构成十级伤残。为此,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尚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 68000 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尚某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一直说没钱,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前一天,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被执行人慌忙说别到我家,丢不起这人,并表示今天到法院履行。10月26上午,被执行人尚某主动到法院,当场履行30000元,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最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强调,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必须执行,希望他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持续至当日晚上7时,共上门查找被执行人20余处,拘传7人,拘留3人,扣押车辆2辆,执行到位金额20.74万元。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下一步,颍泉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实际的行动,不断创新完善为民便民举措,察民忧、解民愁,切实做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