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共筑诚信社会建设。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通过公安部门采取临控措施,拘传了一名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训诫,推动案件快速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杨某某申请执行谢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执行人于2023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执行人于2023年8月14日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经多次线上线下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联系,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出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谢某某依然拒不到庭,亦未发现谢某某踪迹,鉴于此,执行法官及时制作了临时布控材料转交至公安部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公安部门通过临控系统发现并控制住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移交至本院执行局。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释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告知仍拒绝履行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于当日将该案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申请人杨某某为感谢法院的快速执行,特地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致谢。
下一步,颍泉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联动执行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实现机制交互、信息共享,拓宽执行渠道,提高执行成效,在依法运用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同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精准打击一批下落不明、长期玩失踪、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破解案件执行过程中“找人难”的问题,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